湛江市政府采購中心 受 湛江市赤坎區財政局 的委托,擬對 湛江市赤坎區財政局海田東三路6號辦公樓修繕加固工程 進行競爭性磋商,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本項目將優先確定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自主創新產品、節能產品、環保產品供應商參加談判。
一、采購項目編號:440802-201901-124001-0001
二、采購項目名稱:湛江市赤坎區財政局海田東三路6號辦公樓修繕加固工程
三、采購項目預算金額(元):1,413,235.55
四、采購數量:1項
五、項目內容及需求: (采購項目技術規格、參數及要求,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一、項目名稱:赤坎區財政局海田東三路6號辦公樓修繕加固工程。
二、項目內容及預算價格:
名稱 | 單位 | 數量 | 預算總價(元) |
赤坎區財政局海田東三路6號辦公樓修繕加固工程 | 項 | 1 | 1413235.55 |
具體工程量見附后的赤坎區財政性投資項目預算審核報告及圖紙 |
三、工程情況說明:
1、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湛江市赤坎區財政局海田東三路6號辦公樓修繕加固工程。
(2)工程地點:湛江市赤坎區海田東三路6號
(3)工程概況: 本工程為湛江市赤坎區財政局海田東三路6號辦公樓修繕加固工程,包括補強加固工程混凝土植筋、外包混凝土柱加固、外包混凝土梁加固、梁板面粘貼碳纖維布、鋼平臺、塊料樓地面、吊頂天棚等。
2、工程承包范圍及方式
(1)承包范圍:根據采購文件提供的施工圖、工程量清單、有關資料、說明和涉及的標準、規范所涉及的內容,范圍包括:湛江市赤坎區財政局海田東三路6號辦公樓修繕加固工程的施工設計圖紙和工程量清單中包括的所有工程內容。
(2)承包方式根據采購人提供工程的施工圖、施工圖說明、工程量清單、相關資料及說明,按《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廣東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繕工程綜合定額(2012)》、《廣東省建筑與裝飾工程綜合定額(2010)》、《廣東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2010)》、《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通則》(2010)》及《廣東省建設施工機械臺班費用(2010)》的規定,由成交供應商包材料、包施工、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進行承包。不允許轉包,不允許違法分包,如確需分包的項目,必須與采購人協商并得到采購人的同意,分包方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資質方可分包。
3、工期要求及規定
(1)完成本項目工程全部工作內容的工期為 60 日歷天,開工日期由監理工程師發出的開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成交供應商送交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作為實際竣工日。
(2)本項目工程要求成交供應商按項目工期完成,成交供應商因自身原因工期延誤每推遲一天竣工向采購人交合同總額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
(3)因采購人及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在得到監理工程師和采購人的認可后,工期相應順延,雙方辦理同意順延工期手續。
注:不可抗力的約定:經有關部門鑒定的五級以上地震,正面吹襲湛江市的十級以上臺風和龍卷風及 湛江市赤坎 區出現降雨量大于200mm/d特大暴雨,雷擊引起的火災,并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4、派駐現場管理人員
★項目負責人1名(具備資格: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建造師,同時具備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施工員1名,安全員1名(具備資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材料員1名,資料員1名,以上人員必須是投標單位在冊人員(蹉商響應文件提供資格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及加蓋當地社保局或稅務局印章的磋商截止時間前三個月的任意一個月的社會勞動保險繳費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項目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材料員、資料員必須駐現場施工,該項目派駐人員必須到施工現場向采購人現場代表簽到,到場簽到時間不能少于總工期天數的70%,除非采購人同意,以上現場駐場管理人員施工期間不得更換。
5、材料要求和供應方式
(1)本工程范圍內的工程材料由成交供應商采購。材料的技術指標及要求詳見工程量清單、工程設計圖紙。
(2)根據湛江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實施廣東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和應用規定的通知》湛府函[2011]329號文的規定,本工程必須使用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
(3)本工程禁止使用自拌混凝土,禁止使用實心紅磚。
(4)本工程成交供應商不得向違規的商品混凝土供應商采購商品混凝土(無《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違法建筑工程供應商品混凝土的違規供應商名單,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通報的名單為準)。
(5)主要工程材料是指湛建施[1999]22號文中定義的主要材料及水電安裝工程的主要材料。由成交供應商提前15天提供材料樣品,經采購人確認樣品后,由成交供應商按要求購買。
(6)本工程的所有設備材料必須為國家合格產品且符合設計圖紙的要求。不得使用來歷不明的材料,不得使用國家明文禁止、淘汰的產品。所有主要工程材料必須具備生產許可證及出廠合格證。材料應提前進場,材料進場前成交供應商應將進場材料的有關資料交監理工程師確認,在材料使用前提前24小時通知監理工程師驗收并書面確認材料符合要求后方能投入使用。監理工程師對進場材料進行檢驗,若材料符合要求,繼續使用,若不符合要求,已使用和未使用的該批材料均一律退場,退場完成經監理工程師確認后,方能按要求重新進材料。若材料未經監理工程師書面確認而成交供應商擅自使用,一經發現,成交供應商必須向采購人繳納合同金額1%違約金。若由此導致工期延誤的,由成交供應商負責,工期不予順延。
(7)若成交供應商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向采購人提供材料樣品,因而導致材料不能按時采購而影響工期,由成交供應商負責,工期不予順延。
(8)凡該內容未詳盡事項均按國家現行有關施工規范及強制性標準執行。
6、工程質量標準和保修期
(1)工程質量不合格、不符合設計標準、達不到設計要求的,或施工程序不按施工規范的,采購人有權要求成交供應商停工和返工,因停工和返工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成交供應商自行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2)工程竣工后,成交供應商應通知采購人驗收,采購人自接到驗收通知2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采購人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成交供應商,另定驗收日期,但采購人應承認竣工日期。工程交付前,成交供應商必須清理現場無相關的施工工具、材料等,按采購人要求對樓層全面進行清潔衛生,不清潔或清潔不到位,采購人有權扣除成交供應商貳萬元自行清潔。
(3)成交供應商承擔工程必須保證施工過程的施工安全,如出現施工的安全施工問題,成交供應商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造成采購人的損失。
(4)本工程的保修期按照有關規定執行,保修期1年,保修期自竣工驗收之日起計,在保修期內成交供應商需承擔因施工質量問題而造成的返修,其費用由成交供應商負責。在工程保修期內,成交供應商在接到采購人提出要求返修的通知48小時內應派人根據采購人要求,按有關規范、標準進行返修,若非成交供應商原因造成返修的,返修費用由采購人承擔。若在規定時間內成交供應商違約,不派人按采購人要求進行返修的,采購人可自行派人維修。若成交供應商經過2次返修仍不能解決同一質量問題,采購人可自行派人維修。若因成交供應商施工質量原因造成返修的,采購人自行派人維修,返修費用由工程保修押金中扣出,若返修費用超出保修押金時,采購人將按有關程序向成交供應商追討。采購人因成交供應商違約而委托他人對工程進行的維修不解除成交供應商對本工程的保修責任。
(5)本項目必須由成交供應商獨立完成,不允許轉包,不允許違法分包,不允許掛靠行為
五、結算原則及付款方式
(一)結算原則
1、合同價款的約定:
(1)本工程采用固定單價合同,因采購工程量偏差、工程變更引起工程量變化,成交供應商投報的綜合單價固定不變。成交供應商投報的綜合單價即工程結算綜合單價。
(2)分部分項工程和單價措施項目工程量按成交供應商實際完成、經驗收合格且應予計量的計算。
2、采購人有權調整部分工程建設內容,發生設計變更由設計單位提供設計變更的相應圖紙或說明,成交供應商按照采購人批準的設計變更文件施工。除特殊情況經采購人批準外,凡涉及需要調整預算(合同價款)的工程變更,必須經采購人、監理單位和成交供應商確認辦妥手續后(設計變更需由設計單位確認),成交供應商方能施工。
3、由于采購人原因引起的工程變更(含設計變更、采購工程量清單漏項、項目特征不符等,下同)、現場簽證的綜合單價按照下列方法確定:
(1)若成交價中已有適用的綜合單價,按成交價中已有的適用綜合單價確定;
(2)若成交價中沒有適用但有類似的綜合單價,可在合理范圍內參照成交價中類似的綜合單價確定;
(3)若成交價中沒有適用或類似的綜合單價,由成交供應商依據變更工程資料、《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及各專業工程計量規范、廣東省實施意見、廣東省建設工程各專業綜合定額(2010)、《廣東省建設施工機械臺班費用》(2010),以及湛江市和廣東省住建部門、財政部門和造價管理機構的有關計價規定等計價依據、基準期(即湛江市財政部門審定預算所采用的《湛江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綜合價對應月份,下同)《湛江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公布的綜合價和共同簽證價提出變更工程綜合單價,送監理人、采購人初審及財政部門按規定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審定后執行。綜合單價組價時按成交供應商報價下浮百分比a ﹝a=(投標總報價-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暫列金額)÷(采購預算價-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暫列金額)×100%-100%)(百分號前數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下浮。
(4)新組價綜合單價時,人工和材料單價優先采用湛江市造價管理機構《湛江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公布的基準期人工單價和綜合價(除稅);如出現《湛江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缺項的材料及設備,其價格采用按市場調查價,并經財政部門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審定執行。
4、材料檢驗試驗費按廣東省綜合定額(2010)規定結算,預算包干費按成交供應商投報費率(不得超過招標控制價相應費率)結算,規費按湛江市規定結算。
5、工程稅金執行當地稅務機關規定的標準。
6、本工程的最后結算根據采購人提供工程的施工圖、施工圖說明、相關資料及說明,按《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和《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2010)的規定進行工程結算。
7、“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結算時按《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2010)中相應的規定執行。
(二)付款方式
(1)本工程的成交價作為撥付工程進度款的依據。
(2)采購人按有關法律、法規向成交供應商撥付工程款。
(3)本工程進度款的申報支付,還須執行采購人的相關管理制度。
(4)工程預付款的撥付:合同生效和成交供應商提交履約擔保后,在供應商項目管理人員到位后,采購人支付本工程的預付款,預付款為成交價扣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后余額的10%。
(5)工程進度款的支付:
①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的撥付按《湛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明確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管理的通知》(湛建質[2014]72號)執行。
②工程預付款的扣返方式:預付款從采購人支付的第一期進度款開始抵扣,分兩期扣回,每期扣回預付款的50%。并于支付施工期間的最后一期進度款前全部扣回。
③合同內工程進度款按工程監理審定金額的85%計算。
④工程完工且結算經財政部門按規定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審定后30天內,工程款累計付至工程結算總造價的97%,其余3%作為質量保證金(無息)。
(6)工程的竣工結算
①在工程項目竣工驗收符合合同要求后成交供應商應在30個日歷天內向監理單位和采購人報送工程竣工結算,監理單位和采購人在30個日歷天內完成初步審核,并報送財政部門按有關規定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審核。
②成交供應商在向采購人提交規定份數完整的、符合要求的工程技術檔案資料后,持工程結算資料向采購人申請結算余款。采購人在收到申請及有關資料后,經審核無誤后在扣出工程保修金后付清結算余額。
(7)工程質量保證金:本工程保留工程結算總造價的3%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銀行利息為無息。采購人在質量保修期達到1年后的14天內,辦理成交供應商返還剩余保修金的支付申請。
(8)本工程稅金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算。
六、履約保證金
為了保證本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成交供應商需提交合同金額10%的履約保證金。成交供應商在接到成交通知書后10天內將履約保證金轉入采購人指定的賬戶(開戶名: 湛江市赤坎區財政局,開戶銀行:廣東南粵銀行湛江第一直屬支行,賬號: 500008226512011),并憑銀行出具的資金轉入有效證明和采購人確認該款項到帳后到采購人財務處領取履約保證金收款收據。
成交供應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違約行為,采購人可視情況全部或部分沒收其履約保證金,并按合同有關條款追究其違約責任。
如成交供應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沒有違約責任,采購人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完成工程結算且提交符合要求的工程竣工資料后5個工作日內應成交供應商的要求全額退還履約保證金。
七、簽訂合同
1、在發出成交通知書后的30天內,采購人將邀請成交供應商派代表前來商議、簽訂合同。
2、采購人以本工程采購文件、答疑紀要及其補充資料和成交供應商的投標文件、投標承諾及合同條款等為依據,按照或參照第五部分采購合同與成交供應商簽訂施工合同。
六、供應商資格: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2、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且在本項目領取磋商文件截止前在“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沒有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4、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或以上)或同時具備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貳級(或以上)和特種工程(限結構補強)專業承包的資質。
5、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7、已登記報名并領取了采購文件。
七、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 2019 年01 月14 日 至 2019 年 01 月 21 日 期間(上午0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不少于5個工作日)到(湛江市政府采購中心)(詳細地址:廣東省湛江市商務大廈4樓)購買談判(磋商、詢價)文件,談判(磋商、詢價)文件每套售價 0 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八、提交談判(磋商、詢價)文件截止時間:2019 年01 月25 日09 時30 分
九、提交談判(磋商、詢價)文件地點:廣東省湛江市商務大廈4樓
十、談判(磋商、詢價)時間:2019 年01 月25 日09 時30 分
十一、談判(磋商、詢價)地點:(詳細地址) 廣東省湛江市商務大廈4樓
十二、本公告期限 (3個工作日)自2019 年 01 月 14 日 至 2019 年 01 月 16 日 止。
十三、聯系事項
(一)采購項目聯系人(代理機構):黃小姐 | 聯系電話:0759-3359813 |
采購項目聯系人(采購人):周生 | 聯系電話:0759-3220305 |
(二)采購代理機構 :湛江市政府采購中心 | 地址:廣東省湛江市商務大廈4樓 |
聯系人:鄧超偉、李江 | 聯系電話:0759-3359813 |
傳真:0759-3359889 | 郵編:524043 |
(三)采購人:湛江市赤坎區財政局 | 地址:廣東省湛江市赤坎區海棠路13號 |
聯系人:梁愛忠 | 聯系電話:0759-3220369 |
傳真:0759-3220305 | 郵編:524032 |
發布人:湛江市政府采購中心
發布時間:2019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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